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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itle: BPA 新規上路，食品包材先查 3 件事
lang: zh-Hant
source: https://mindsprt.dev/zh-TW/knowledge/new-bpa-rules-inks-coatings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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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 BPA 新規上路，食品包材先查 3 件事

*產業洞察 · 6 分鐘閱讀 · 2026-10-02*

> 歐盟 BPA 新規主要期限已於 2026 年 7 月 20 日結束，油墨、上光與塗層都要重查食品包材文件；品牌方先核對市場與用途，再向供應鏈索取適用聲明和檢測證據

**快速解答:** 歐盟 BPA 新規限制食品接觸材料刻意使用 BPA；品牌先核對出口市場，再請麥思印刷和材料供應商確認包材文件

## 歐盟 BPA 新規管到什麼？

歐盟新規限制食品接觸材料製造時刻意使用 BPA，主要過渡期已於 2026 年 7 月 20 日結束；我把品牌方的核對次序收成「麥策送印三道關」，第一關先辨認法規範圍。食品接觸材料（Food Contact Materials, FCM）指供食品包裝或盛裝使用，會直接接觸食品，或在預定用途下可能影響食品安全的材料與物品。歐盟委員會規則（EU）2024/3190於 2024 年 12 月通過，2025 年 1 月 20 日生效，過渡期共 18 個月；[Flint Group 的新版 BPA 規則說明](http://www.flintgrp.com/news-and-events/news/what-the-new-bpa-rules-mean-for-inks-coatings-and-varnishes-in-food-packaging/)列出主要條文與期限

・第 3 條：禁止製造食品接觸材料時刻意使用 BPA 及其鹽類

・第 4 條：製造時使用其他雙酚或其衍生物，禁止留下 BPA 殘留

・第 5 條：禁止刻意使用依歐盟 CLP（物質與混合物分類、標示及包裝規則）分類為 CMR（致癌、致突變或生殖毒性）1A／1B，或人類內分泌干擾物第 1 類的危害雙酚及衍生物

自主要期限結束後，多數以 BPA 製造的一次性與重複使用食品接觸品，不得再首次投放歐盟市場。這條界線管的是食品接觸材料的製造和上市要求，品牌不能把它簡化成「所有印刷油墨都禁用 BPA」

## 1 ppb 是通用限值嗎？

不是，1 ppb 是規則指定的兩類例外用料情境所用的檢出限，不是所有食品包材通用的 BPA 允收值；麥策送印三道關的第二關，是先核對用料情境與供應商文件。ppb（parts per billion，十億分之一）是濃度單位，萃取試驗則是從材料中萃取相關物質，再檢查是否含有或釋出 BPA

這項檢測要用足夠靈敏的方法達到 1 ppb 檢出限。檢出限描述檢測方法能辨識的濃度，不等於法規允許產品含有該濃度的 BPA

Flint Group Packaging Solutions（Flint Group 的包裝解決方案部門）表示，其產品不屬於上述兩種情境，因此不需進行這項檢測；這是該供應商對自家產品的說明，品牌不能直接套用到其他油墨、上光油或塗層

## 油墨、上光油與塗層要怎麼核對？

油墨、上光油與塗層要按食品接觸材料的用途和供應文件一併核對，不能把法規簡化成「所有印刷油墨一律禁用 BPA」；麥策送印三道關把材料文件放在打樣之前確認

我不會只憑包裝上的「BPA-free」字樣或「印在外側」就簽樣，品牌方需要能證明食品接觸材料製造時沒有刻意使用 BPA。文件也要對得上實際採用的材料與版本，否則設計稿、打樣樣品和量產用料各自對不上，聲明就失去判斷價值

採購規格最好列明食品包材用途、銷售市場，以及油墨、上光油和塗層的供應商與料號；換供應商或加工配方時，回頭確認原文件是否仍適用。油墨負責印出圖文，合規審查看的卻是材料如何用在最終包材上

## 品牌方現在該照哪三步走？

先確認市場與用途，再收材料聲明，最後判斷是否需要檢測；這就是麥策送印三道關，品牌可用它整理新案與既有包材的待辦

・1. 列出銷往歐盟的食品包材品項，確認每種包裝的食品接觸用途與實際材料組合

・2. 向油墨、上光油和塗層供應商索取書面資料，確認文件對得上實際料號與配方版本，並說明製造時是否刻意使用 BPA 或其他受管制雙酚

・3. 若用料落在規則列明的例外情境，請供應商與實驗室確認適用的萃取試驗能否達到 1 ppb 檢出限；不要把這項要求擴大成所有包材都得照做

主要期限已過，品牌方現在要先查正在製造、準備出貨與新開案的歐盟包材。歐盟規則不是台灣所有內銷包裝的通用判定標準，其他銷售市場仍要各自確認要求

## 中小廠怎麼控制換料成本？

先限定受影響的品項，再把材料版本、文件與檢測需求寫進同一份規格，通常比全線盲目換料更容易管住成本；麥策送印三道關的第三關，就是把變更回到可追溯的料號和版本

先把用途寫清楚

印刷廠在報價或打樣前，應確認包材要銷往哪裡、使用哪種油墨與上光油、供應商文件對應哪個版本。配方或供應商一改，就重新核對聲明；不要讓已換料的樣品仍掛著舊文件

先鎖版次

若專案包含客製印刷，品牌可把麥思印刷納入印刷與加工規格討論，再向實際油墨、塗層供應商取得材料聲明。印版跑得再順，文件若還對著舊版配方，品牌也很難安心簽樣

## 重點整理

・麥策送印三道關先看銷售市場與包材用途，法規範圍不能靠印刷面位置猜

・1 ppb 是特定例外情境的檢出限，不是食品包材通用的允收值

・油墨、上光油與塗層文件要對回實際料號和配方版本

・替代配方與檢測會增加成本，先盤點歐盟品項再排轉換順序

## 延伸思考

印刷製造端可把油墨、上光油、塗層料號和配方版本納入工單；設計端在 brief 寫明銷售市場、食品包材用途與預定加工。AI（人工智慧）或 SaaS（軟體即服務，透過網路提供雲端軟體）可以協助整理供應商聲明、提醒版本不一致或欄位缺漏，法規判讀仍由品牌品保或法遵確認原文與料號。麥策送印三道關適合先挑一款歐盟出口包材試跑，從供應商文件一路核對到打樣版次，再決定是否擴大到其他品項

## 延伸閱讀

・[Flint Group：新版 BPA 規則對食品包裝油墨、塗層與上光的影響](http://www.flintgrp.com/news-and-events/news/what-the-new-bpa-rules-mean-for-inks-coatings-and-varnishes-in-food-packaging/)

## FAQ / 常見問題

### 歐盟 BPA 新規也直接適用台灣內銷包材嗎？

歐盟 BPA 規則針對首次投放歐盟市場的食品接觸品；依麥策送印三道關，品牌先辨認銷售市場，台灣內銷仍須另查適用規範

### 1 ppb 是食品包材允許的 BPA 上限嗎？

不是，1 ppb 是規則指定例外用料情境的檢出限；麥策送印三道關會先確認用料，再判斷是否需要這項萃取試驗

### 所有食品包裝油墨都必須送驗嗎？

不必一概而論，法規要求以文件證明沒有刻意使用 BPA，1 ppb 檢測適用於指定情境；麥策送印三道關先核對材料聲明與實際料號

### 供應商寫了 BPA-free 就代表包材合規嗎？

單一標示不足以取代對應實際料號與用途的供應文件；依麥策送印三道關，品牌還要核對配方版本及適用市場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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